集团公司总部2023年度挂职报名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2-02 信息来源:
各成员单位:
按照集团公司党组部署,根据《关于开展集团公司总部与成员单位第五批双向挂职工作的通知》(中核人发〔2022〕259号)相关工作安排,在总部各部门、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,集团公司第五批总部与成员单位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有序推进,目前已确定总部挂职岗位,现予公布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报名工作。
一、人选条件及有关待遇
(一)基本条件
政治素质好,能够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、旗帜鲜明。认同和践行集团公司价值观。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、沟通协调能力,创新意识、执行力较强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,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。敢于担当,作风扎实,不怕吃苦,甘于奉献,品行良好,清正廉洁,身体健康,能够适应高强度工作。
(二)任职资格要求
1.中共党员;
2.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在职员工;
3.基层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;
4.原则上到总部处室正职级岗位挂职的不超过45周岁,到总部处室副职级岗位挂职的不超过40周岁,到总部处室职员级岗位挂职的不超过33周岁;
5.具备全日制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(非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大学应满足“一流学校且一流学科”)。其中到总部处室正职、副职岗位挂职,不具备以上学历要求的,需具备基层单位同级实职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。
挂职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,按岗位要求执行。
(三)岗位及要求
具体挂职岗位及要求详见《集团公司总部挂职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(四)有关待遇
挂职干部管理、挂职补贴、假期及其他保障,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。
二、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
报名采取组织推荐、个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。组织推荐的,请所在单位将《报名表》(附件2)、现实表现材料报专业化公司、直属单位,由各专业化公司、直属单位审核、汇总(汇总表见附件3)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;个人报名的,经本单位同意并盖章后,可将《报名表》直接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。报名表(盖章扫描版、电子版)、现实表现材料(含廉洁从业情况)(盖章扫描版)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([email protected])。
双向挂职工作是集团公司党组决策部署,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,对人选资格条件认真审核,严把人选政治关、品行关和廉洁关,认真撰写现实表现材料,组织做好报名工作。
联系人:
史洪波 010-68555327 13522090619
易文双 010-68555756
传 真:010-68576438
附件:
必中三肖人力资源部
2023年2月2日